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 稱《證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 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10 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浙上市(2001) 109 號文批準,在原浙江德華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的基礎上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并在浙江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6095805007。
第三條 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30 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首次向社會公眾 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4,200 萬股。其中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以人民幣認購的內資股為 4,200 萬股,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 中文為: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為:Dehua TB New Decoration Material Co., Ltd.. 第五條 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縣洛舍鎮工業區 郵政編碼:313218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832,058,923.00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而導致注冊資本總額變更的,在股東大會通過同意增 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決議后,應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項通過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具體辦理 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 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 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 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依據本章程,股東可以起訴股東,股東可以起訴公 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起訴公司,公司可以起訴股東、 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 責人(本公司稱財務總監)。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共產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 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十三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質量第一、用戶至上、以人為本、效率優先。
第十四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油漆、輔助材料的批發無儲存經營(憑許 可證經營),木制品檢測(憑許可證經營),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 限互聯網信息服務)(憑許可證經營),人造板、裝飾貼面板、木質地板(限分支機構 生產)、其它木制品及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銷售,木門、 衣柜廚具、木制家具的銷售,速生木種植,原木的加工和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質量 技術咨詢服務,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技術開發,家居用品設計,會展服務,市場營銷策劃, 品牌管理服務,裝飾材料的制造與銷售,發電業務(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 準)。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十五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條 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4 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 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十七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幣 1 元。
第十八條 公司的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的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具體如下:
第二十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 832,058,923 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為 832,058,923 股,沒有其他種類股。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以贈與、墊資、擔保、 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詳見: